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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讲座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年06月01日 09:09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 


 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高校是人才的培养基地,学术讲座则是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是高校学术活动的有效载体,通过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,能菅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推动教学、科研工作稳而快的提升。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,促进学校学术活动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我校学术委员会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章 学术讲座的范畴

 第二条  学术讲座应与学校各学科紧密联系,密切结合学校教育教学、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。内容充实,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,应正确处理好学术性与普及性,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,成为我校关注学科前沿、透视社会热点、对外宣传我校正面形象的重要窗口。

第三章 学术讲座的定位

第三条 学术讲座按组织举办的层面为校级学术讲座,是指面向我校教职工,由科研学术部门组织,相关系(部)承办,有关部门配合、共同组织举办。

第四章 主讲人的基本条件

第四条 遵规守法,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立德树人,勇于探索,开拓创新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。

第五条 教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新时代先进的教育理念。

第六条 业务素质高,体现新理念,有较强的指导作用。

第七条 有明确的研究目的,并能比较明确的呈现该目的。

第八条 课堂教学得到学校公认,或者具有一定的教学特色。

第九条 主讲人属各系(部)、部门负责人,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、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中级以上职称、或专业技术过硬的德才兼备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。

第五章 学术讲座的计划与审批

  第十条 讲座主办方于讲座开设前两周分别填写《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讲座计划表》,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、讲座专家、讲座时间和地点、讲座听众安排、场地设备安排和摄影摄像事宜、专家接待和相关费用等。

第六章 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

第十一条 科研学术部门根据讲座学科、研究方向和参加教职工的人数负责组织、主讲部门落实。

第十二条 准备工作

 1.宣传:党政办、宣统部及科研学术部门负责落实学术讲座的宣传工作,若必要还应邀请新闻单位前来参加讲座。

 2.通知:党政办通知讲座的主讲人、题目、时间、地点、听众等,并附主讲人简介。

 3.会场安排:承办部门、党政办相关人员负责落实安排场地申请、会场布置台上座牌的摆放、台下座位的安排以及座签、茶水的准备。

 4.听众安排:承办部门、党政办负责统一组织听讲对象和安排座位。

 5.设备安装: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会场音响、灯光、话筒、摄像、录音等设备的安装与检查。

 6.现场保障:校办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人员负责提前检查会场的通风、空调设备,确保能正常使用,并在讲座整个期间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有人在场,保证摄像、录音以及各种设施的正常工作。

7.议程确定:承办部门负责讲座议程的确定。

8.过程督导:主办部门对以上工作进行全面检查。

第十三条 维持讲座秩序工作

1.承办部门负责派人引导听讲对象按规定座位坐好,并保证会场秩序良好。

2.保卫人员保证负责保证入口和通道畅通和场外安全,直至全部人员安全离开会场。

3.讲座期间工作,校办安排人员全程负责领导和主讲人茶水的供应。   

第七章 学术讲座的时间和劳动报酬

第十四条 每场学术讲座的时间控制在90分钟,按主讲人现任职称对应校内教学课时费标准落实,每场4学时计。

第八章 学术讲座的总结工作

第十五条 学术讲座结束后,承办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总结工作,并将《学术讲座总结简表》填好,附上其他书面材料。

第十六条 学术讲座结束后,举办方需形成讲座报道,在自有的网站媒介上予以发布。

第九章 学术讲座资料的保存工作

第十七条 学术讲座或报告,须按照学校统筹安排工作进行,事先5个工作日做好学术讲座、报告资料的电子版报备和相关审核资料。

第十八条 学术讲座的影像资料(含音频、视频、照片等)讲稿、计划表、总结表等由主讲人在讲座完成后交科研学术中心建立讲座档案见《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办法》先关规定。

第十章 学术讲座的费用管理

第十九条讲座费用,由学校年度财务预算设立学术交流专项经费,用于对各项交流活动所需费用支出。

第十一章     

第二十条 本办法中的劳动酬金是税后金额。

第二十一条 本办法不尽事宜,遵照《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

第二十二条 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校科研学术部门所有。

  

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
2023年02月26日